111 年度教育部、所屬公務機關及臺灣學術網路 防範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計畫
111 年度教育部、所屬公務機關及臺灣學術網路
防範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計畫
111 年 2 月
壹、依據
一、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 8 條。
二、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相關規定。
貳、目的
社交工程為駭客常用入侵管道,透過電子郵件夾帶惡意程式或連結網址等方式,輔以吸引人之信件主旨及內容,誘使缺乏警戒心的使用者開啟後造成進一步破壞,且多有實際入侵成功案例,嚴重損害機關或個人之權益。
為依資通安全法令規定及增進臺灣學術網路安全之目的,爰持續辦理本(111)年度本部、所屬公務機關及臺灣學術網路之社交工程演練服務,並訂定本計畫,透過實施演練作業,提升教育體系人員針對社交工程攻擊之警覺性,並檢驗機關防範社交工程成效,及透過後續持續改善降低社交工程風險。
參、對象
一、演練對象
(一)本部(包含各單位)。
(二)本部所屬公務機關
1、部屬機關(構)(現共 14 間,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青年發展署、體育署、國家教育研究院、國家圖書館、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、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、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、國立教育廣播電臺、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、國立臺灣圖書館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)及公法人(國家運動訓練中心)。
2、國立大專校院(現共 47 間)。
3、國立大專校院附設機構,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屬 C 級以上者(現共 10間,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金山分院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、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、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斗六分院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、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)。
4、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屬 D 級、E 級者,或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由自身或其上級(主管)機關視實際需要及資源另行辦理。
(三)下列之臺灣學術網路連線單位(以下簡稱臺灣學術網路連線單位)
1、其他公私立大專校院。
2、區域網路中心。
3、直轄市、縣(市)教育網路中心。
二、應參與演練人員
(一)人員範圍為機關、學校全體人員(定義為具備公務電子郵件帳號者),不限於正式公務人員身分。
(二)人員類型包含機關、學校之正副首長、各級主管、一般行政人員、教職員工等。
肆、演練說明
一、演練方式
每次演練作業,將針對各演練對象之受測人員寄送 5 封社交工程演練郵件,受測人員挑選方式如下:
(一)本部:各單位所有人員均列入。
(二)本部所屬公務機關、臺灣學術網路連線單位:依演練對象提交之演練人員名單,按人員類型隨機選取 100 人(依公務電子郵件帳號),未滿 100 人者則全數列入。主管人員原則佔受測人員總數 35%以上(特定人員類型如有不足則視情況調整)。
二、演練時程:自本(111)年 3 月至 11 月止,期間辦理 2 次演練。
三、社交工程演練郵件型態:以偽冒公務、個人或公司行號等名義,發送社交工程演練郵件給受測人員,郵件主題分為八卦、休閒、保健、財經、新奇、時事、模擬實際社交工程樣本等類型,郵件內容包含連結網址或附檔。
四、演練對象需配合事項
(一)請指派專案聯絡人,負責演練期間與本部之作業聯繫事宜。
(二)請依式提報演練人員名單(如附錄一)並完成自我檢核(如附錄二):
1、演練人員名單檔案應為本部指定之格式(請依附錄一連結下載範本檔),以利演練後續各項資料處理作業。
(1)人員類別僅分為主管人員、一般人員兩種。
(2)負責維運臺灣學術網路區域網路中心之人員,請於備註標示「區域網路中心人員」以利識別。
2、演練人員名單應包含機關、學校全體人員。
3、自我檢核表應確實完成檢查,並由主管核章。
(三)請於本年 3 月 15 日前,將前述專案聯絡人(含姓名、公務電話、公務電子郵件)、演練人員名單(csv 電子檔)及自我檢核表(含簽核紀錄),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本部演練作業聯絡窗口。
(四)本部演練作業聯絡窗口如下:
1、資訊及科技教育司-楊小姐,公務電話:02-77129088,公務電子郵件: cjyang@mail.moe.gov.tw
2、資訊及科技教育司-林先生,公務電話:02-77129078,公務電子郵件: esora@mail.moe.gov.tw
伍、評量標準
一、演練評量項目(各次演練作業,各演練對象分別計算)(一)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
1、由本部統一計算,計算方式:開啟演練郵件人數 / 總受測人數
2、郵件透過預覽或點開方式開啟,且信件內文之圖片亦完成下載,始認定為誘騙成功。
(二)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
1、由本部統一計算,計算方式:點選演練郵件內文連結網址或附檔之人數 / 總受測人數
2、受測人員點選郵件內文中之連結網址,將被記錄為遭誘騙成功。同封郵件內文如包含多個連結,受測人員不論點選幾個都將記錄為 1次。
3、受測人員點選郵件內文中之夾檔附件,將被記錄為遭誘騙成功。同封郵件受測人員不論點選幾次附檔,都將記錄為 1 次。
4、因將來路不明的危險信件轉寄給他人會造成更大傷害,故這類行為所導致之郵件開啟、連結點選及附檔點選,將列入轉寄者之受測紀錄。
二、演練目標
(一)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:各次演練作業,各演練對象應低於 10%(含)。
(二)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:各次演練作業,各演練對象應低於 6%(含)。
三、其他事項
(一)如提報之演練人員名單未正確(如填寫錯誤),或特意阻攔演練作業寄信主機來源,致演練期間無法發送成功,將視嚴重程度納入演練結果考量。
(二)建議自行訂定內部演練目標,如降低重複遭受誘騙人數等。
陸、演練結果
一、由本部(資訊及科技教育司)彙整及統計各次演練結果,於作業完成後一個月內,將執行情形及成果報告送交主管機關行政院;演練成果報告之概要,亦將函送各演練對象。
二、評分方式如下:
評分類別 |
評分項目 |
給分標準 |
演練作業 配合度 (20%) |
回復資料格式正
確性(6%) |
⚫ 得 6 分:依本部演練人員名單回復格式提供
資料檔,其格式(csv)、編碼(UTF-8-BOM)、欄位
數(7)、人員類別描述(主管人員/一般人員)等均
正確。 ⚫ 得 0 分:未依規定配合辦理。 |
回復資料內容完整性(6%) |
⚫ 得 6 分:回復資料包含演練人員名單、自我
檢核表。人員名單已涵括機關、學校全體人員;
自我檢核表已完成檢查及主管核章。 ⚫ 得 0 分:未依規定配合辦理。 |
|
作業配合狀況(8%) |
⚫ 得 8 分:未刻意阻攔演練作業寄信主機來
源,並配合演練信件寄送測試之回復確認作業。
⚫ 得 4 分:未刻意阻攔演練作業寄信主機來 源,惟未配合演練信件寄送測試之回復確認作 業。 ⚫ 得 0 分:有阻攔演練作業寄信主機來源之情
事,致演練期間所有信件皆無法發送成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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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練作業 結果 (80%) |
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(40%) |
得分=(100%-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)*40 |
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(40%) |
得分=(100%-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)*40 |
三、各次演練作業結束後,依演練對象屬性分為「政府機關及公法人」、「大專校院及其附設機構」及「其他臺灣學術網路連線單位」等 3 組,列為成績表現優良之相關條件如下:
(一)總評分為所屬分組排名前五分之一(四捨五入至個位數),其中「演練作業配合度」一項須為滿分。
(二)落實本演練計畫相關配合事項要求,且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、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皆符合本演練計畫之目標。
三、各次演練作業結束後,對於演練成績不良者,本部將函請演練對象擬定改善措施,相關條件及說明如下:
(一)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或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,未能符合本演練計畫之目標。
(二)未辦理本演練計畫相關配合事項要求且情節重大,如逾期未提報演練人員名單。
三、對於連續兩次演練作業成績表現優良者,本部將函請演練對象給予相關人員(如辦理教育訓練人員)行政獎勵。
四、本部將檢視前後兩次演練作業之績效改善情形,如演練對象連續 2 次演練作業成績皆屬不良者,須擬定改善計畫並回復本部備查。